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