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 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 除御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 楚反後,五宗 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 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