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 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