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 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 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 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 官为威,以法 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 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 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 饰虚功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 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 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 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