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 进善之旌,诽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 而来谏者。今法 有诽谤妖 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 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 也。将何以来 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 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 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 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 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