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 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 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