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 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 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 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 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 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 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 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 用侵辱教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