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