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 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