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