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