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