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 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