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