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 、范生之属。大群 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 食;小群以百数 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 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 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 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 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