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庭争。 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 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 ,所言皆听,以此 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 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 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 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 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