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 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主 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 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 贤陈功, 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 以求便势尊位; 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 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 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 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