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 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 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 白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,倍力 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右; 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 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