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