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