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 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 明之主也,可 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