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 督责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 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