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 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 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 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 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 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 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 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 获罪者,爱憎之 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 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