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