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