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