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