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 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 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