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 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 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 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 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 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 弘言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