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