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 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