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 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 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 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