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 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 服,以笞掠定之。 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 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