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 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