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 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 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 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 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 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