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