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