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 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 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 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 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 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 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 相长史督之 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 绣衣,持节,虎 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 沈命法”,曰群 盗起不发觉,发 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