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 丞相,黄金印。 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 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 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 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