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 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 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 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 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 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 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 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 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 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 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