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