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