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