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 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 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 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 不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之 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 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