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