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 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 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 之。君子居 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。 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 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