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 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 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 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 “君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 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 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 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