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言相,讼 王取其财物 百馀人。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,各 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,怒之曰:“王 非若主邪?何自敢 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:“ 王自夺之,使相偿之,是王 为恶而相为 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乃尽 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