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 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 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