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